株洲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主管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工作人员情况:委机关共43人,分为三大块:委机关、协会、技术服务中心,分别负责行政管理、群众活动和技术服务。县市区设立人口计生局、协会和技术服务站,乡镇(街道)设有计生办、协会和技术服务所,村有计生专干,组有指导员。
机关主要职能:主要职能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具体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全市人口发展战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制订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方案并检查评估执行情况;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承担管理计划生育的责任;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围绕生育、节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并组织实施;制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指导本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检查、监督社会抚养费使用和管理进行;制订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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